公告(陈慧玲与广州第伍服饰有限公司及第一被申请人广州裕汝贸易有限公司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10 17:41:58
来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分享到:
浏览量:-
广州第伍服饰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5月23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陈慧玲与你单位及第一被申请人广州裕汝贸易有限公司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海劳人仲案字〔2025〕2803号),陈慧玲要求你单位及第一被申请人广州裕汝贸易有限公司共同支付工资等共计100136.42元。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举证和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7月29日下午14时15分在威廉希尔中文 宝岗路茶亭前5号之七本委2楼第四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威廉希尔中文 宝岗路茶亭前5号之七2楼
联 系 人:张秀玲、何国强
联系电话:020-84232762
注:请参加庭审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效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威廉希尔中文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日
附件:
威廉希尔中文相关的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