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幢街道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海幢街道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内容
(一)建立完善组织领导。一是根据上级要求,成立海幢街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按领导班子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二是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定期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制度,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职责;三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街道领导、干部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开展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牢固树立法治观念。
(二)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一是加强环卫保洁,改善人居环境。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打好防控登革热基础战,推进老旧小区微改造,疏通社区地下管网,全年共规整三线线路约五千米,处理三线投诉6宗,内街巷“水浸街”问题得到缓解;二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完成重点区域污染源治理。通过开展“散乱污”场所排查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严格管控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污染防治,使全街工作进入有法可依、依法推进的法治轨道。
(三)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一是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年政务服务中心共接待群众21351人次,无出现逾期受理情况,事项按时办结率为100%。办结12345工单4998件,按时完成率为100%,工单满意率逐年提升;二是落实社会保障,高效便民。办理各类医疗救助1233人次、残疾人补助救助124人次、住房保障申请690户次,完成低收低保特困救助548户次,完成社会救助申请核对950户次,“大配餐”项目日均用餐180人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2152人次,“平安通”服务535人次,为8243名70岁以上老人复核长寿金;三是办好惠民利民实事。开展各类走访慰问377人次,与辖内1367名退役军人建立常态化联系,完善“一人一档”,为新增32名各类退役军人完成信息采集工作,为46名退役军人 、现役军人悬挂光荣牌,为2名符合条件的特困退役军人成功申请省应急救助资金。
(四)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严查违法建设,提前完成区下达的全年拆违任务,进度排名全区第2。截至目前,拆除违法建设71宗,拆除面积35953.4平方米,累计完成年度目标百分比102.72%,有力的控制了辖区违法建设情况。到目前为止,参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夜间“六乱”整治27次,共出动整治人数173人次,参加夜间余泥整治行动9次,共出动整治人数58人次,清理乱拉挂横幅78条、暂扣烧烤工具19件、暂扣流动商贩三轮车4台。整治和清理路边摆放广告牌336块。
(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全面排查治理重点地区、重大企业、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共出动1704人次,检查各类场所3449间次,发现并整改隐患1563条,开具现场检查记录671份、安全生产执法文书322份、海幢街道责令整改通知书526份,完成简易程序80宗(处罚金额共7.6万元)和一般程序1宗(处罚金额共1万元),推广完成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险40.5宗。二是严控“五类车”及机动车违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严格管控辖内存在无证经营、非法载客、无序行驶等违法行为的“五类车”,查扣“五类车”159辆,查处机动车违停1394宗,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温馨提示等各类宣传单张2154份。
(六)构建多元化解体系。一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街道14个社区共有11个社区法律顾问,今年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406次,参与调解58宗,开展法治讲座、法制宣传活动共53次,为社区出具法律意见12次;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我街现有1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1个街道调委会和14个社区调委会),共有人民调解员56人,共上报成功调解案件总数为202宗,涉及金额366.14万元。三是推行“阳光信访”,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并全程接受群众监督。没有发生因调解不及时而导致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没有发生因矛盾纠纷处理不及时而引起械斗、打砸抢事件。
(七)维护社会秩序安定。一是综治平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各类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得到较好控制和妥善解决。全街发生治安案件255宗,同比下降15%,收到黑恶线索21条,立案处理21条。二是今年1-10月,我街新接收的社会矫正对象11名,期满解除矫正对象12名,现在册在管社矫对象11名,没有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的人员,大力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开展本地户籍吸毒人员“清零”专项行动,目前实际核查268人,全街道管控率100%;处理劳资纠纷案件100宗,追回劳资金额311.5万元。
(八)建立健全执法程序。一是建立健全街道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和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完成公开街道为执法主体的2020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并按规定有效追究行政执法责任,执法责任分解到执法岗位,行政执法依据变更、行政执法职权调整时,及时组织调整并重新分解职责。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我街有17名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证,没有执法人员无证执法,或未经执法培训上岗执法,或不符合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条件的人员执法的情况。二是街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经过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决定内容不存在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违反法定条件、超越法定期限等问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执法过程中,没有采取暴力手段,严重违法或出现重大违规执法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社会影响恶劣,经确认属实的情况。没有违反行政执法委托规则,委托行为不合法、不规范的情况。三是我街按规定开展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没有出现行政执法行为的种类、幅度,与案件的事实和情形不相适应,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自由裁量权规定的情况,行政执法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九)贯彻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制定街道行政决策工作制度。行政决策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按要求报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目录。没有出现重大行政决策中,因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被追究责任的情况。二是完善法制审核制度。确定党建办宋磊同志为街道法制员,并聘请专职政府法律顾问,签订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对制定的文件进行法治审核。没有向区政府上报的涉法请示件(包括重大行政决策、政策文件、合同等)未经单位法制员和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情况。没有向区政府上报的涉法请示件(包括重大行政决策、政策文件、合同等)经单位法制员和法律顾问出具合法审核意见后被区司法行政部门指出存在违法风险点的情况。
(十)完善机制制度建设。一是严格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规范性文件规定事项没有超越制定机关职权范围,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规定创设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或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的情况。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经街道法制员及法律顾问审核,并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公布前报区司法行政部门审核。规范性文件发布规定有效期,在有效期届满前进行评估,并按区政府要求开展定期清理工作。按规定将已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对应当修改、废止的及时按规定时限启动修改、废止程序。
(十一)落实行政建议监督。一是街道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或政协提案,重视行政监督工作。人大工委、人大代表、党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次对我街重点工作进行调研和监督,发挥行政监督作用。二是对行政诉讼案件按规定进行答辩和提交证据。没有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对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按时反馈情况。按规定落实败诉案件备案。按规定落实收到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备案。
二、存在的问题
2020年,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较大成效,但离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有差距,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依法行政工作量大,从事依法行政工作的人员或辅助人员不足;二是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对法律法规及文件理解不够深入,对相关规定不够熟悉;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对直接从事依法行政工作的人员或辅助人员的培训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我街道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实际,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强化监督管理,着力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具体做法:一是强化学法、执法、用法力度,加强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做到文明执法,使执法效果最优化、最大化;三是建议区各职能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对基层的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