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刘兵)
发布日期:2025-05-13 11:35:42
来源:威廉希尔中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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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你单位注册经营地已停止经营,我局无法通过现场、邮寄等方式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穗海人社监字〔2024〕第145号),现依照规定予以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穗海人社监字〔2024〕第145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穗海人社监字〔2024〕第145号)
2. 《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3.《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
威廉希尔中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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