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威廉希尔中文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督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卫生厅关于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卫〔2009〕73号)和《关于印发2010年广州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卫科[2010]6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并规范我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维护社会安全与公众健康,为广州顺利举办亚运会提供有力保障,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区卫生局成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协调。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坚 区政协副主席、区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黄少绵 区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肖 轶 区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刘芳芳 区卫生局预防保健科科长
许乙鹏 区卫生监督所所长
栾玉明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政科,负责处理日常管理事务,并组织督查工作组,工作组由医政科、预防保健科、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导督查。
(二)区卫生监督所:开展对本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依法进行查处。
(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本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进行技术指导。
(四)各实验室设立单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生物安全委员会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落实实验室人员岗位职责。
二、工作原则
(一)全面自查,重点督查。各实验室设立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区卫生局对重点涉源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尤其对重大疫情定点防治单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集中保存单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较集中的单位进行督查。
(二)查漏补缺,坚决整改。各单位通过自查与督查,查找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与漏洞,对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改。
(三)规范管理,力求实效。以进一步规范生物安全管理,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为最终目标,力求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督查对象和主要内容
(一)督查对象:本辖区设立的BSL-1、BSL-2实验室,重点是BSL-2实验室。
(二)督查工作内容:
1、设立单位的生物安全组织管理设置情况,是否建立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否成立职责明确的生物安全委员会,有无具体的职能部门主管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等;
2、设立单位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建立生物安全工作自查制度、样本及菌(毒)种管理制度、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员工健康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应急预案等;
3、人员管理与培训情况,是否建立实验室人员档案,实验人员是否参加岗位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单位是否组织开展本单位培训并实行培训上岗,实验人员是否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接种相关疫苗等;
4、生物安全设施配备情况,是否配备满足实验活动需要的生物安全设备(包括生物安全柜、高压灭菌锅、洗眼器等),是否储备有足够的防护用品(手套、防护服、实验用鞋、口罩、帽子等),是否储备有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物资等;
5、实验室活动是否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进行,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实验操作是否有符合技术规范的操作规程和相关记录,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是否符合要求,销毁是否有记录,感染性材料的保存是否有双人双锁,使用是否登记记录,样本运输是否有符合要求的包装材料;
6、实验室备案情况,是否已由市卫生局备案,是否在备案的范围内从事实验活动等。
四、督查方式、时间和步骤
督查工作采取单位自查与卫生行政部门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强化管理、工作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0年6月)
1、各实验室设立单位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等文件、标准,对照督查工作内容,对本单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进行逐条逐项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各实验室设立单位严格按照《广东省卫生厅关于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进行实验室和实验活动项目备案登记后方可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活动。
3、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本单位实验室自查、整改和备案情况等书面报区卫生局医政科。
(二)督查整改阶段(2010年7月-10月)
区卫生局组织对本辖区实验室生物安全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对实验室设立单位开展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现场反馈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依法进行查处。督查安排见下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时间
督查单位
备注
7月
区CDC、省职业病防治院、市红会、省CDC
8月
区一、区二、区妇幼、珠江医院、广医附二
9月
中山二院南院、省妇幼、省江南、广医微创
10月
省二、南方医中西医结合医院、新海医院等
(三)强化管理阶段(2010年11月)
2010年广州亚运会期间,督导各实验室设立单位在做好日常生物安全管理的基础上,强化对实验室活动、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运输及实验室人员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督导保存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或样本等感染性材料的单位及时入库封存。
(四)工作总结阶段(2010年12月)
区卫生局对本辖区2010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健全生物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与督查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切实加强领导,突出"一把手"负责制,明确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和责任人,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职责落实、措施落实,加强隐患的排查,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我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联系部门:区卫生局医政科,联系人:肖轶,余斌
联系电话:84448113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