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告(黄桦与广州市创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裁决布告)
发布日期:2025-09-26 17:34:15
来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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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创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8月18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黄桦与你单位的关于工资、经济补偿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海劳人仲案字〔2025〕4389号),该案现已审理终结,本委于2025年9月25日对该案作出如下裁决:你单位在裁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8日工资3774.19元、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72922.4元。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本委现依法向你单位布告送达该案裁决书,自布告张贴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该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你单位不服该仲裁裁决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特此布告。
本委地址:威廉希尔中文 宝岗路茶亭前5号之七
联 系 人:马煜逵、张秀玲
联系电话:020-84153317
威廉希尔中文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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